疫情劳动争议案件(疫情劳动纠纷案例)

《上海高院、上海人社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

《上海高院、上海人社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沪高法〔2020〕203号)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实现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的目标,妥善化解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劳动争议纠纷,统一各级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审执法口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2020年4月公布的《上海高院人保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意见》,如果企业没有安排补休,需参照《劳动法》41条规定支付加班费。同时对于因疫情客观影响而无法正常出勤期间的待遇也作了详细规定。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或者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意见》的细化方向:扩大覆盖范围:明确第二倍工资、竞业限制补偿等常见争议纳入终局裁决,减少劳动者诉讼负担。限制例外情形:排除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的案件,避免终局裁决与诉讼程序冲突。

疫情劳动争议案件(疫情劳动纠纷案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

《上海高院、上海人社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沪高法〔2020〕203号)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实现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的目标,妥善化解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劳动争议纠纷,统一各级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审执法口径。

法院裁判依据分析未引用地方指导意见原因法院裁判依据应是法律、法律解释或司法解释。当一个劳动纠纷有明确法律条文作裁判依据时,应优先适用,法律位阶更低的规范性文件无用武之地。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处理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则:法治保障原则: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并重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双方权益,引导共克时艰。注重协商与调解原则:加强用工管理指导,鼓励协商解决工资待遇等问题,加大调解力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四)包含案例7和案例8,具体内容如下:案例7:快递小哥自带车辆的油耗未约定的由公司负担基本案情:2005年10月,岑某自带车辆担任某快递公司的二程接驳员。快递公司因岑某未按要求更换车辆而解除劳动合同。

马某诉某铝业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铝业公司以《承揽协议》规避劳动关系,马某工伤认定受阻后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调解后铝业公司支付补偿款5万元。典型意义:否定以承揽协议规避用工责任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年4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次联合发布10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涉及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履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等内容,涵盖传统劳动争议及竞业限制、股权激励等新类型纠纷。

案例1:拒付劳动报酬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2019年2月,被告人郭某分包某公司部分施工工程,聘用多名民工施工。施工期间,公司代郭某支付部分民工工资,并向其支付工程款32万元。自2019年3月起,郭某拖欠67名民工工资41万余元。

违法终止的后果:若用人单位拒绝续订并终止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2N”)。

裁判结果与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汽车公司与梁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汽车公司需向梁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驳回汽车公司以劳务派遣为由规避责任的抗辩。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1、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涵盖六类常见纠纷,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复工管理、年休假安排、劳动报酬争议及共享员工模式,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2、“五一”劳动节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涵盖劳动报酬、年休假、经济补偿等内容的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传统劳动争议、新业态用工纠纷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旨在通过审判职能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及劳动者依法维权。

3、案例1:拒付劳动报酬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2019年2月,被告人郭某分包某公司部分施工工程,聘用多名民工施工。施工期间,公司代郭某支付部分民工工资,并向其支付工程款32万元。自2019年3月起,郭某拖欠67名民工工资41万余元。

文章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网站名称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http://blog.call.jx.cn/1532.html

« 上一篇
下一篇 »

相关推荐

宁夏最新疫情消息(宁夏最新疫情动态)

2026年04月07日

1阅读

疫情实时信息数据(疫情实时信息数据查询)

2026年04月07日

1阅读

陕西省疫情防控通告(陕西省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2026年04月07日

2阅读

秦皇岛旅游疫情(秦皇岛旅游区关闭了吗)

2026年04月07日

3阅读

广东疫情数据表格(广东疫情数据分析)

2026年04月07日

3阅读

印度疫情外溢东南亚(印度疫情外溢东南亚最新消息)

2026年04月07日

4阅读